痛失彰銀後 台新金股價較金融股超跌10% 堅持告到底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5-11-17 15:38
台新金(2887-TW)今(17)日舉行法說會,彰銀(2801-TW)案民事訴訟將在下周三(25日)一審宣判,台新金能否重掌彰銀經營權屆時將裁定,財務長林維俊表示,去(2014)年12月8日痛失彰銀經營權後,台新金股價至今下跌15%,比金融股跌幅超跌10%,堅持告到底捍衛股東權益。
台新金今年前3季稅後純益新台幣116億元、每股稅後純益(EPS)1.23元,股東權益報酬率(ROE)13.9%、資產報酬率(ROA)1.06%, 金控資本適足率(CAR)128.3%,銀行資本適足率(BIS)12.6%、第一類資本適足率8.5%,逾放比0.13%、備抵呆帳覆蓋率 982.3%、放款覆蓋率1.32%。
台新金今年包括淨利息收入及淨手續費收入同步成長,較去年同期分別增加12.8%、8.5%,不過投資收入在資本市場動盪、金融商品行銷部門(TMU)承作量縮減下,年減23.4%。
關於彰銀案,林維俊表示,民事訴訟將於下週三進行一審宣判,為了捍衛台新金20萬股東權益,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位聲明為,要求財政部回歸到2005年公告與公函精神,讓台新金重新拿回對彰銀的經營權。若主位聲明不獲認同,將執行向財政部求償約150億元的備位聲明。
林維俊進一步指出,去年12月8日彰銀改選董事,台新金的經營權被財政部毀諾背信奪走後,迄今股價跌15%,比金融股超跌10%,因此已和金管會展開溝通,希望暫時不要發普通股來贖回特別股。且林維俊強調,為了捍衛股東權益,台新金一定堅持司法途徑,絕不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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