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怕了嗎?印度想從李嘉誠身上揩油 對和電10年前交易追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29 08:55
長和 (0001-HK) 旗下和記電訊國際在 2007 年以高價 110.8 億美元 (約 3342 元新台幣) 將印度流動電訊業務轉售英國 Vodafone(VOD-UK),遭到印度稅局追稅,分別向 Vodafone 及和電國際買賣雙方追收資本收益稅,甚至在今年 1 月初向和電國際開出連利息共 392 億港元 (約 1268 億元新台幣) 的罰單。
香港《明報》報導,長和旗下和電國際捲入印度稅務爭議,事件涉及已私有化的和電國際,於 2007 年 2 月落實以約 865.7 億港元 (約 3337 億元新台幣) 出售印度電訊業務予英國 Vodafone,和電國際當時淨套現 859 億港元 (約 3312 億元新台幣)。
不過,印度稅務局隨即在同年 4 月作出追究,先向 Vodafone 追稅 25 億美元 (約 754 億元新台幣),案件打到印度最高法院,最終法院在 2012 年 1 月,裁決 Vodafone 就收購印度業務毋須在印度課稅。然而,印度稅局仍窮追不捨,借助同年 5 月於國會通過追補法例,試圖推翻判決及尋求課稅,並同時向和電國際埋手,開出草擬評稅令。
根據長和在去年 12 月 2 日公布,當時印度稅務局開出的草擬評稅估值約 790 億盧比,涉資達 89 億港元 (約 343 億元新台幣)。直至昨日長和再作自願公布,原來和電在今年 1 月 25 日收到的評稅令,還有資本收益稅欠稅的總利息 1643 億盧比 (約 200 億港元)(約 771 億元新台幣),即一共被追討 392 億元 (約 1511 億元新台幣)。
香港《文匯報》引述長和指出,印度當局不可能有效地對和電國際徵收稅項。和電國際取得之法律意見仍然指出,印度稅務局按追補法例之基準發出上述法令,藉此推翻印度最高法院於 2012 年 1 月作出之裁決,裁定收購事項無須在印度課稅一事,屬違反國際法律之原則。
同時,印度德里高院在上周二 (22 日) 原來已頒令,以 Vodafone 申請仲裁有重複之嫌,限制 Vodafone 就收購印度電訊業務稅務爭議第二度尋求國際仲裁。
在這次長和及 Vodafone 捲入印度稅務爭議之際,包括皇家殼牌、諾基亞、微軟及惠普,均先後與印度稅務機構發生爭議。印度當局更於 2013 年 9 月一度凍結諾基亞準備轉讓予微軟的印度資產及銀行戶口。有業界人士稱,事件發展或嚇怕外資到印度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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