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判決出爐 李在鎔有罪囚5年 三星股價下殺逾1%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25 15:20
南韓法院今 (25) 日下午 1:30 宣判,認定三星電子 (005930-KR) 副會長李在鎔為了接班三星賄賂前總統朴槿惠、侵吞 64 億韓元 (約 1.85 億元新台幣)、做偽證,以及非法轉移海外資產,李在鎔被判處 5 年刑期。
李在鎔涉入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貪腐醜聞,向朴槿惠密友崔順實提供大筆資金,並資助崔順實的女兒從事馬術訓練,以換取政府支持旗下子公司合併。被檢方指控行賄、虧空公款、非法轉移海外資產、隱瞞犯罪得益及作偽證 5 大罪,求處 12 年刑期。
檢方指出,李在鎔向朴槿惠的「閨蜜」崔順實女兒支付 433 億韓元賄款,單是這項行賄罪,最高可判入獄 5 年,法院今天下午的宣判令外界質疑是輕判。
根據南韓法律規定,判刑 3 年以上不得改判緩刑,須至少服完 1/3 刑期才能假釋出獄,因此,李在鎔得乖乖的在牢裡至少蹲上 1 年 8 個月。
主張李在鎔「無罪」的三星律師,已當庭表達「不能接受,馬上上訴」,不過後續的訴訟結果,預計至少要到明年年中才有望落定。
判決出爐後,三星電子股價直線下殺,截至收盤,跌幅擴大至 1.05%,報 235.1 萬韓元,低於 24 日收盤價 237.6 萬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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