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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6年06月16日經106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5460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減資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113020電器批發業。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3010電器零售業。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F401010國際貿易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64,608,160元,每股面額10元,發行股數為26,460,816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中華路122-12號3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章程訂立於93年10月19日,最近一次修正於105年06月24日。 (八)本次減資金額、銷除股份總數及銷除股份條件: 1.本次減資新台幣216,714,080元整,銷除股份21,671,408股。 2.減資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減資比率:本次現金減資比率81.9%,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各股東依減資比率每仟股減少819股(即每仟股換發181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106年8月24日起至106年8月29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 (十)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7,894,080元整,分為4,789,4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一)減資效益:提升每股淨值並強化財務結構。 (十二)減資基準日:106年07月27日。 (十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如下: 1.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6年8月29日至106年9月2日。 2.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6年9月2日。 3.減資股票開始換發日:106年9月8日。 (十四)換發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舊股票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新股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4.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填妥換發新股聲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5.換發地點: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389-2999)。 三、本公司財務報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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