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昇:公告補正揭露本公司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相關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14
2.公司名稱:遠昇科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相關附註及揭露事項等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財報附註、附表三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財報附註:
A.第23頁:
遵循聲明: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
IAS 34「期中財務報導」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並未包含整份年度財務報告所規定
之所有IFRSs揭露資訊。
B.第41頁:
財務報告附註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請參閱附註三五重大期後事項之說明。
C.第59頁:
財務報告附註三十六:截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因借款及預售
遠期外匯合約而開立之本票為88,000仟元及美金2,000仟元。
D.第65頁:
財務報告附註四十:
a.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b.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附表二。
c.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附表三。
(2)附表三:持有之普萊普雷(股)公司有價證券公允價值為422,821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財報附註:
A.第23頁:
遵循聲明: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與金管會認可
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B.第41頁:
財務報告附註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請參閱相關說明附註十二。
C.第59頁:
財務報告附註三十六:截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因借款而開立
之本票為88,000仟元。
D.第65頁:
財務報告附註四十:
a.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b.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附表三。
c.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附表四。
(2)附表三:持有之普萊普雷(股)公司有價證券公允價值為0。
9.因應措施:公告並將更補正之財報相關資訊(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第23、41、59、65、
69頁)上傳。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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