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材料: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30 19:01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6/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游偉煌 行政處協理暨財務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求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游偉煌 行政處協理暨財務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游偉煌 行政處協理暨財務長。
(1)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監察人。
(2)寧波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劍湖路111號。
(2)寧波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寧波出口加工區阿里山路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偏光板相關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2)寧波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偏光板裁切、目檢以及包裝。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