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公告寧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第二審判決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30 19:00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與寧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上字第254號
4.事實發生日:106/06/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寧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
司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等訴訟主張:(1)本公司105
年5月6日召開之第16屆第13次董事會審議案「105年股東
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審查案」之決議無效(2)本公司105年
6月24日召開之105年股東常會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含
二名獨立董事)案」之決議無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
度訴字第3214號判決本公司敗訴後,本公司上訴至臺灣高等
法院,於106年6月30日宣判。
6.處理過程:臺灣高等法院106年上字第254號判決宣判本公司
全部勝訴,查詢宣判主文如下:原判決廢棄,被上訴人在第
一審之訴駁回。第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
響,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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