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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台原藥:(更正)公告本公司減資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26 18:40


第二條第36款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6/06/02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6/06/23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836,238,910 83,623,891 0.14

減資後 304,771,680 30,477,168 0.40

註:每股淨值係以106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105年6月29日股東常會通過減資案,業依法辦理減

資申報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1670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業經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依「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

訂定本作業計畫。

三、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

通股83,623,891股(含上櫃普通股17,703,891股及私募普通

股65,92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836,238,910元。

四、本次減資新台幣531,467,2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3,146,723股

(含上櫃普通股11,251,615股及私募普通股41,895,108股),

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五、減資比率:63.554473%,每仟股換發364.45527272股

(即每仟股減少635.54472728股)。

六、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之普通股

總股數(股):30,477,168股(含上櫃普通股6,452,276股

及私募普通股24,024,892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

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4,771,680元。

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

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

別計算,每仟股換發364.45527272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

畸零股依面額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數捨去),其

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以面額認購之。

八、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6年7月23日,並自106年7

月31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6年7月18日。

(三)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6年7月19日起

至106年7月28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四)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6年7月17日起

至106年7月28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

(五)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6年7月14日。

(六)普通股新股上櫃日期訂為民國106年7月31日。自新股

票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終止上櫃。

(七)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

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

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

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民國106年7月18日

(含)前持股票舊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

手續。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

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106年7月31日)後,股東

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

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

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

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199號4樓,國

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593-6666。

十、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本計畫書之作業內容,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本公司

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

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

統申報。惟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

之影響致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

正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5.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6,452,276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21%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減資資本變更登記業經臺北市政府106年06月23日

府產業商字第10655144310函核准變更登記。

(二)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有所更動,

本公司將另行公告變更之。

(三)原公告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6年7月18日更正為民國

106年7月14日。

(四)原公告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為自民國106年7月19日起

至106年7月28日止更正為106年7月17日起至106年7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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