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全:公告本公司及本公司負責人之強制執行案經債權人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撤回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執行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26 18:40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債權人:Toshiba Corporation(東芝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負責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北院隆104司執公字第161278號
4.事實發生日:106/06/2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字第161278號債權人Toshiba Corporation(東芝股份
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本公司負責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業因債權人
撤回執行終結在案。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與東芝公司完成簽署和解契約(詳106年6月9日本公司重大訊息),故東芝公司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撤回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執行。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