鈺創科技: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20 16:4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盧超群/鈺創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鄧茂松/鈺創科技(股)公司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盧超群董事長:擔任鈺立微電子(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執行長
擔任鈺群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執行長
鄧茂松董事:擔任鈺立微電子(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總經理
擔任鈺群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總經理
擔任e-Capture Technologies,Inc.董事
擔任SSquare System Limited董事
擔任漢磊先進投資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74,764,974權
贊成權數267,592,974權(含電子投票32,949,044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7.38%
,本案經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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