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6/06/202.公司名稱:光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06年第4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20)日召開董事會,今日董事會之重要決議如下:一、通過訂定105年度盈餘分配之除息基準日及現金股利之發放日期案。二、通過向彰化銀行大直分行及玉山銀行授信額度展期合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