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母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金保代公告除權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26 11:40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5/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新台幣4,000,000元、現金股利
新台幣50,000,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6/06/02
5.最後過戶日:106/06/0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6/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
8.除權(息)基準日:106/06/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預定106/06/09為發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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