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仁專欄】繳完稅沒錢繳保費?可善用保單30天寬限期!
何超仁 2017-05-22 17:00
打開電腦,收到 5 位保戶欠費通知,立刻打電話聯絡,了解狀況。
其中一位欠費的周太太說:「你不知道我 5 月份繳很大嗎?除了原本每月固定要繳的信用卡費、孩子學費、房貸之外,5 月底還要再繳所得稅、房屋稅,結果忘了 居然還要繳全家人數萬元的商業保險費,現在家裡真的沒錢,鬧錢荒了啦。」
我笑笑的說:「沒錢喔,那就先不用繳,反正保險公司有提供繳費寬限期,等寬限期快結束時,再繳保費就好了。」
周太太驚訝的說:「我買了這麼多年保險,從來不知道保單有寬限期耶!」
其實,不只周太太,有很多保戶也不知道保險公司有提供「保單寬限期」,這個規定對「手頭很緊」保戶來說可以暫時舒緩「錢荒」。
所謂保單寬限期,是指保戶應該繳保費的那天,保戶卻沒依照規定繳保費,這時保險公司會給予保戶「寬限期 30 天」再繳保費,而這段應該繳保費卻沒繳保費,但保障仍然有效的期間,就叫做保單寬限期。
只是保單寬限期的計算方式有所不同,這主要是看保單「繳費周期」而定,例如保險公司針對月繳、季繳的保單,不會進行繳費催告,而是直接從保戶應繳卻未繳保費的隔天,開始計算 30 天寬限期,若第 31 天寬限期過了,保戶還是沒繳保費,那麼保單就會進入停效。
至於半年繳或年繳的保單,保險公司會在保戶應繳卻未繳保費的第二周或第 18 天寄出繳費催告通知單,當催告通知單寄到的隔天,開始計算 30 天保單寬限期,若第 31 天還沒繳費保單就會停效。
所以從保戶欠繳保費的隔天,再到寬限期結束的最後一天,半年繳或年繳的保戶最遲可以等到繳費日的第 60 天再繳保費,等於保險公司讓保戶「寬限」了將近 2 個月的時間。
而繳費催告通知單通常會寄到當初保戶在要保書上填寫的通訊地址,如果通訊地址改變,最好要通知業務員辦理地址變更,以免沒有收到催告通知單。但沒收到催告不代表不用繳,因為保單寬限期還是照算,不會因為保戶沒接到通知而延長!
所以我通常都會建議客戶最好選擇年繳或半年繳費,這樣一來,萬一真的碰到沒錢繳保費,最多可以延後大約 2 個月再繳,爭取比較多的寬限時間。
保單寬限期不只可以讓保戶「先欠著」,更重要的是,在這段沒繳費期間,萬一很不幸的保戶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照樣還是會負起保險責任,提供保障,並且依照保單條款規定予以理賠。
不過,一旦過了保單寬限期,保戶還是沒繳保費,保單進入停效階段,保戶若在停效期間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就不予理賠。
因此,手頭緊,可以「暫時」利用寬限期不繳保費,但一定要在寬限期快結束時一千萬記得繳交保費,否則,保險就不保險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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