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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改破產年限延後2年 立委籲應建立基礎年金、樓地板保障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7-05-08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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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長林美珠(左)今日在立院被問及年金改革勞保年金相關問題。(鉅亨網記者宋宜芳攝)

年金改革政府推動主軸以「少領、多繳、延後退」為口號,並表示每 5 年檢討一次,攸關近 900 萬勞工的勞保年金,依照年改會版本將在 2029 年破產,跟沒有推動勞保年金改革的情況下,破產年限只能往後延 2 年,今 (8) 日多名立委對勞動部長林美珠詢答時指出,針對勞保年金改革機制,砲轟該修法對勞工無實質幫助,更表明需要建立基礎年金的必要性。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指出,總統蔡英文曾表示,勞工是她心裡最軟的那塊肉,但年改會對勞保年金其具體內容為,勞保費率每年調升 0.5 個百分點,預計在 2020 年調升到 20%;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為 15 年;政府每年撥補 200 億,並負擔最終責任。但年金改革中勞保年金的部分,改革前後,僅只能延後 2 年破產的時間。


李彥秀進一步說明,勞保年金,是為了保障老人的經濟安全,但是年金改革勞保年金的版本卻是越改越糟,也讓老人經濟安全沒有保障、經濟安全脆弱,勞保年金的改革等同無法解決問題。

她呼籲勞保年金改革應列入基礎年金的機制,必須多面向考慮,否則就會是失敗的改革,當勞保年金愈改愈糟,財務平衡也愈來愈差,老人經濟安全就會愈來愈糟,恐將重蹈一例一休覆轍,也背棄 900 萬名勞工。

立委蔣萬安則認為,勞保年金改革只能延後 2 年破產時間,他提出應該維持平均投保薪資 5 年採計期間,並且應設計最低生活保障的樓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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