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創新助力來了 網路借貸平台、網路保險業者先衝鋒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7-05-04 14:03
俗稱「監理沙盒」的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今 (4) 日在行政院會上通過,行政院長林全裁示,函送立法院審議,並指出金融科技創新是未來必然發展趨勢,會影響許多產業活動,我國在此領域發展也不應落後。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預期,網路保險業者、P2P 網路借貸平台將可能申請進入實驗。
金管會說明,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立法目的在於,提供給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業者,建立研發試作的安全環境以及兼顧金融市場秩序與消費者保護。
金管會指出,此為負責任的創新,透過科技創新方法從事屬於需特許金融業務實驗,而在此過程中驗證創新構想的可行性,享有法規豁免或排除適用,進而開放創新業務,實驗期間要觀察的是,是否提升金融服務效率,降低經營及使用成本,也提升消費者權益,並檢討研修金融法規納入差異管理機制。
該金融科技實驗條例草案重點包含 6 大面向,申請人可為自然人 (含外國人)、獨資、合夥,對象為非金融業為主;適用主題為以科技創新方式從事許可的金融業務實驗,協助措施則為檢討研修金融法規、創業或策略合作、轉介輔導單位;準備期為 3 個月,實驗期間為 6 個月為原則得以延長一次 (再多 6 個月),資格調整期間為 6 個月。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金融科技實驗條例規定創新實驗流程,建立單一法令諮詢窗口,當確認實驗內容,涉及金融特許業務就依條例進行申請實驗,在實驗期間,金管會會提供相關幫助,當不利金融市場發展或者有害消費者權益,逾越實驗計畫內容就會立刻廢止該實驗。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表示,該法規草案在制定過程中,金管會與許多金融科技業者保持良好互動,實驗中,儘管豁免銀行相關條文,但有一些法規仍無法豁免,像是對消費者保護以及反洗錢規範。
他舉例說明,像是跨境支付業務,涉及外匯,儘管金融科技實驗條例,實驗過程中可豁免相關法令,但絕對不能違反反洗錢規定。
至於該法規通過後,那些金融科技業者為衝刺先鋒隊?他認為可能來申請,分別為網路保險及 P2P(網路借貸平台),技術層面上,則有區塊鏈、身分辨認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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