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





    2026-08-07
  • 台股新聞

    財政部針對近年快速發展的網路借貸平臺(P2P)業務發布最新解釋令,明確規範 P2P 平台業者應就支付予出借人的利息所得,辦理扣繳、申報及填發扣(免)繳憑單義務,並自 8 月 6 日發布日起正式施行。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峯說明,財政部本次新制主要帶來三大層面的影響:首先,受影響最大的是 P2P 平台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