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得利:公告本公司得以銷售台鹽海洋鹼性離子水台灣之經銷商通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17 17:00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6/04/1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天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年4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如任一方未
以書面向他方表示不續約之意思表示,本合約依原條件自動展延一年,其後亦同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得以總經銷名義於授權區域內台灣北區、中區及
南區之經銷商通路,銷售台鹽海洋鹼性離子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展公司業務發展有正面效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業務策略發展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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