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6/04/132.公司名稱:榮群電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勘誤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本公司106/4/12發布重大訊息主旨由原「公告法人董事暨法人代表人辭任」更正為「公告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辭任」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無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無9.因應措施:無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