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6/04/062.公司名稱:光明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本年度與關聯企業進銷貨交易屬去料加工部分之營業收入,會計師予以同額沖轉營業成本65,713仟元。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