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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八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本公司國內第八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提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106年第1季(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完成轉換公司債計102張,合計轉換普通股875,53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755,310元。 (2)換發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3)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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