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5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案停止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6/03/3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業經105年第2次臨時股東會通過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
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其已全數供公開
發行現金增資使用,故本公司擬停止辦理本私募案。
(2)截至目前為止未洽定應募人。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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