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拿出文件 強調取得日產於法有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23 13:05
行政院黨產會明天 (24 號) 將針對國民黨在抗戰勝利後取得的日產進行聽證,國民黨今天 (23 號) 拿出當年的檔案文件,強調當時還是訓政時期,是依據「國防最高委員會」的決議取得,除非牴觸憲法,否則在行憲後仍然有效,並非不當取得。
(繆宇綸報導)
行政院黨產會將針對國民黨透過轉帳取得」的日產,是否為不當黨產進行聽證程序,國民黨表示,民國 34 年抗戰勝利,當時還是訓政時期,根據訓政時期約法,訓政時期「以黨治國」,由「國防最高委員會」統一黨政軍之指揮,在國防最高委員會第 184、185 及 227 次會議中,作成政黨及其所屬機構依法取得之土地應歸其所有、戰時損失由黨部併案向政府結算轉賬、國民黨接收敵偽產業列入中央黨部 35 年度追加事業費,所以國民黨在戰後接收日產為「合法有效之法令」,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說『當時國防最高委員會的法律性質、訓政時期的性質這個跟黨產條例推定為不當黨產是有差別的,基本上這個是有理由的,就是「賠償戰爭損失」這個理由......』
國民黨認為,國民黨在行憲前取得的財產,屬於憲法層次的問題,在行憲前至定的法令,除非與憲法牴觸,否則在行憲後仍然有效,也就是說,國防最高委員會的決議是有效合法的法令,取得日產並無不當,國民黨會將相關文件檔案,在聽證會上提出作為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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