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公告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應募人洽定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22
2.發生緣由: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05年度私募普通股已洽定之應募人及其認股情形:
應募人 / 本次私募增資認購股數 / 與公司之關係
頂安有限公司 / 141,000,000股 / 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董事為該股東之代表人。
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 9,000,000股 / 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監察人為該股東之代表人。
應募人選擇方式與目的:依證交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擇定特定人,
應募人之選擇目的為對本公司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
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事項:
應募人 / 前十大股東名稱 / 持股比率 / 與公司之關係
頂安有限公司 /
[魏應交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魏應充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
[魏應州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魏應行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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