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崴國際: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5/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4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5年度員工酬勞發放報告。
(2)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
(3)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4)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修訂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通過105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4)解除本公司新任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3/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5/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06年3月20日起
至106年3月29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
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
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
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三、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勤崴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
羅斯福路二段100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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