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籲將彰銀案列轉型正義 財政部4點聲明回應了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03-08 21:22
台新金控 (2887-TW) 於昨 (7) 日法說會上籲政府將彰銀 (2801-TW) 案列為「轉型正義」的案件之一,對此,財政部今 (8) 日發布 4 點聲明,強調轉型正義是民主國家對獨裁時期的違法及不正義所做的彌補,與彰銀案毫無關聯。
財政部今晚發布新聞稿指出,台新金控 3 月 7 日法人說明會,聲稱彰銀改選涉轉型正義及司法機關提前審判等,財政部 4 點聲明如下:
一、彰銀第 24 屆董事改選爭議,是台新金控對彰銀當次股東會董事選舉結果不滿提起訴訟,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就該次選舉而言,財政部為彰銀大股東之一,秉持股權實力原則並依法徵求委託書,尚無任何違法之處,已經台北地方法院肯認在案。
至雙方究竟有無契約關係,財政部一向主張當時財政部就彰銀增資私募案所發布的新聞稿,僅是政策說明,而非與任何人構成契約關係,惟此部分既然已屬法院審理中,當由法院判決認定之。
二、台新金控聲稱政府應將彰銀案列為轉型正義之重大案件,實有重大誤解,所謂轉型正義是民主國家對過去獨裁時期的違法及不正義行為所做的彌補,彰銀案是 2005 年間彰銀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案,財政部基於大股東身分,就公股整併政策應配合事項發布新聞稿提出說明,雙方之間縱有爭議,亦屬彰銀股東間解讀不同,實在難與轉型正義有任何關連。
三、台新金控聲稱彰銀案將於本年 3 月 16 日第二審最後一次準備庭結束後,進行言詞辯論程序,有機會在 6 月 16 日彰銀股東會前宣判,財政部認為法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外界實不宜任意發表評論,妄自臆測,影響法官獨立審判空間,財政部鄭重呼籲各界靜待司法審理結果。
四、公股股權為全民財產,財政部為股權管理機關,仍將本於權責積極維護公股與眾多小股東及員工權益。財政部再次鄭重聲明,不宜以散播聳動、不實資訊混淆公眾視聽,進而影響彰銀全體股東權益。有關彰銀今年董事改選事宜,仍將積極配合政策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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