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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案 台新金全力爭取委託書 籲蔡政府列為轉型正義案之一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03-0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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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鉅亨網記者陳慧菱攝)

彰銀 (2801-TW) 將在今年 6 月改選董事,台新金 (2887-TW) 財務長林維俊於今 (7) 日法說會上表示,將全力爭取委託書,並再次呼籲現在的政府應拿出擔當,將本案列為轉型正義的重大案件之一,儘速回到合約精神並誠信履約,以還給台新金 20 多萬名股東一個公道,讓民間願意再一次相信政府,以提振民間參與政府重大政策的意願。

林維俊再次回顧彰銀案,台新金在 2005 年以每股 26.12 元,總金額 326 億餘元,標得彰銀 22.5% 股權,並取得過半董事席次及經營權;不過,在 2014 年底彰銀董事改選,以財政部為首的泛公股,取得過半席次董事,讓台新金失去對彰銀的經營權。


林維俊進一步表示,從監察院報告及之前立委吳秉叡質詢行政院長林全之內容,清楚可以看到,當年財政部公開標售彰銀股權,其合約承諾是有效且不是只有一次性。

林維俊透露,近期高等法院加快動作,3 月 2 日已舉行一次準備程序庭,3 月 16 日將召開最後一次準備程序庭,之後進入辯論庭或宣判。

面對 6 月的彰銀董事改選,林維俊表示,「我們會以合法方式,全力爭取委託書。」

林維俊表示,台新金最近籌資動作採發行戊種特別股,而不是用普通股,主要也是因為卡在彰銀案,如果法院判決經營權為台新金,台新金勢必要增資大筆的普通股。

反之,從彰銀撤資的話,也可能會取得很多資本回來,恐會造成過剰資本;要進要退等政府有明確決定,台新都可以配合新政府,在塵挨落定前,都不會用普通股增資,但一定會讓資本適足率維持健康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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