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馬-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201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06 17:00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2
3.股東會召開地點:上午十時,於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133號
台北威斯汀六福皇宮2樓銀河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2016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201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2016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201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2016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二、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一、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0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
司訂於民國106年3月28日起至民國106年4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
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4月7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
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
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總公司:中國香港銅鑼灣希慎道18號17樓1702室。
台北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76號14樓。
(2)受理股東提名: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之規定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候選人名單。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3月28日起至民國
106年4月7日止受理提名,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4月7日17時前寄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總公司:中國香港銅鑼灣希慎道18號17樓1702室。
台北辦公室: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76號14樓。
(3)2016年度盈餘分派情形擬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將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
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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