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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2/20
2.公司名稱: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自民國103年03月25日開始發行
至106年3月25日到期,擬依本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到期還本事宜,並終止上
櫃買賣。
6.因應措施: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106年3月25日發行屆滿三年到期,依發
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之規定: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2)公司債停止轉換日:自民國106年3月16日至民國106年03月25日。
(依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規定)。
(3)本公司債可轉換最後申請日:民國106年3月15日。
(債券持有人向券商最後申請轉換日為106年3月14日)
(4)公司債到期日:民國106年03月25日。
(5)公司債終止上櫃日:民國106年3月27日。
(6)本公司將於債券到期日後,統一於106年04月10日將款項以匯款方式交付債權人。
(7) 到期還本辦理程序:
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集保公司於終止上櫃日後第二營業日將[富裔一]之債權人名冊
送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憑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作業。
本公司統一於106年4月10日以支票或匯款方式,單掛號郵寄予各債權人。
(8)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電話:(02)2586-5859
(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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