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亞洲航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5年11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新台幣2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5年12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49714號函核准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航空器與有關裝備之修護、租賃與買賣、航空配件裝備之製造與裝配、精密工業設備之修理,上述各業務之代理與顧問。 2.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臺南市仁德區仁愛里機場路1050號。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1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為3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43年10月31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5年06月08日。 (六)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300,000,000元,分為13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58,295,560元,分為105,829,55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7.5元,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35,000,000元。 2.新股發行條件: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5%,計30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計1,700,000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6.063565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本次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78,295,560元整,分為107,829,55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5/12/20。 (十二)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十三)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台南分行。 (十四)股款繳納日期:自105年12月30日起至106年01月05日止,原股東及員工持本公司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自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 (十五)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外,請親自至本公司或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索取。 三、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訂為105年12月28日,自105年12月24日起至105年12月28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現場過戶者,務必請於105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掛號寄送者以105年12月23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10499台北郵政46-300號信箱),俾可享受認股之權利。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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