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電子:更正11/10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7 18:40
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5/11/1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HIGH TEK HARNESS ENTERPRISE CO.,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提供背書保證之公司: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皆為母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67817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1413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532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6741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47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充實營運週轉金(舊轉新USD400萬+新約USD400萬)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3576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7578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條件
(2)日期:
依合約條件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79695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7960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9.6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7.9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申報:
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
達最近期財報淨值之比率:198.38%
更正申報:
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
達最近期財報淨值之比率:1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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