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略-KY:回應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5 09: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1/14
2.公司名稱: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
6.報導內容:「大略國際前3季EPS 2.34元 今年上看5元」
7.發生緣由:澄清2016年11月14日中時電子報之報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報導所載內容係屬媒體預測,本公司並未對外提供財務預測,實際營收及
獲利情形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
(2)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