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陽科技:本公司收到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臺中縣 議會電子公文布告欄與公文服務系統整合建置案」採購申訴 審議判斷書(案號:105037)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01 18:00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中市議會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中縣議會電子公文布告欄與公文服務系統整合建置案」
採購申訴審議判斷書(訴 105037)
4.事實發生日:105/11/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處分機關主張本公司參與本採購案,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之情事,
致違反政府採購法,通知將於近期內將本公司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停權一年。
6.處理過程:
本案經依法提出異議、申訴程序後,經過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審議後,申訴結果為駁回本公司之申訴。本公司認為此一審議判斷書有違誤,
將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行政訴訟進行救濟,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長期致力於發展策略開發更多的加值與應用軟體於核心業務上,此事
件對本公司影響甚微,實質營運能力仍正常穩定。
此停權處分僅影響本公司未來一年投標公共領域之權利,對本公司合併損益
金額影響些微。本公司除鞏固原有之民營業務並將持續積極開發業務,目前
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評估本處分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屬可控範圍內。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依法尋求所有救濟途徑,以確保公司及股東權益;同時,亦加強同
仁法令教育訓練及內部督導查核機制,並要求全體同仁嚴格遵守法令。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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