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10/242.公司名稱: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105年10月24日經濟日報頭版6.報導內容:客戶鴻海旗下正達負責研發,鴻海集團大吃iPhone8代工與零組件訂單。7.發生緣由:有關預測性報導內容純為媒體臆測。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