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釉: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07 14:00
壹、本公司於105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227,784,4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2,778,446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8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30248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105年9月1日經授商字第105012152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5年9月7日臺證上一字第1050017731號函核准予辦理。 貳、本次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05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105年9月30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發行股數為189,820,383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898,203,830元。 (二) 本次減資股數:減少22,778,446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7,784,460元。 (三) 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總股數為167,041,937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670,419,370元。 (四) 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五) 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參、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如下: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105年10月14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須俟新股換發日(105年10月14日)後,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 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5年10月14日。(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 伍、獲配本公司88年以前因盈餘轉增資所發行之緩課股票之處理:若尚有現股未轉讓或未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帳戶,將依面額計算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 陸、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柒、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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