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742,5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5元,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5年9月21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二、現金股利預計自民國105年10月25日(星期二)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