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4廣晟債」公司債券贖回結果及摘牌的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2 07:30
重要內容提示:贖回登記日:2016年9月21日債券停牌起始日:2016年9月22日贖回數量:290,000,000元(2,900,000張)贖回兌付本息總金額:308,850,000元贖回款發放日:2016年9月26日債券摘牌日:2016年9月26日一、本次債券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廣晟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2、債券簡稱及代碼:14廣晟債、122326。3、發行人:廣晟有色(600259,股吧)金屬股份有限公司。4、發行總額和期限:人民幣2.9億元、本期債券的期限為3年(附第2年末發行人贖回選擇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5、債券發行批准機關及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4]660號」。6、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7、債券利率:6.5%(在債券存續期前2年保持固定不變),采用單利按年計息。8、計息期限: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為自2014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5日止。9、付息日:本期債券存續期間,自2015年起每年9月25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10、兌付日:2017年9月2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若發行人行使贖回選擇權,則本次債券的本金支付日為2016年9月2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11、上市時間和地點:2014年12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12、登記、托管、委托債權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二、本次公司債贖回的公告情況(一)廣晟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於2014年9月25日成功發行「14廣晟債」公司債券,2016年9月26日為第二個計息年度付息日。根據《廣晟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約定,公司可於「14廣晟債」第2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決定是否行使發行人贖回選擇權。(二)公司第六屆董事會2016年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贖回「14廣晟債」的議案》,決定在「14廣晟債」存續期第2年末行使贖回選擇權,放棄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對贖回登記日登記在冊的「14廣晟債」全部贖回。其中:1、贖回登記日和贖回對象:2016年9月21日收市後在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14廣晟債」的全部持有人;2、贖回價格:106.5元/張(含當期利息,且當期利息含稅)。此外,公司已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4次廣晟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行使「14廣晟債」公司債券發行人贖回選擇權的提示性公告(詳見公司公告「臨2016-062」、「臨2016-067」、「臨2016-069」、「臨2016-070」),並披露了《關於實施「14廣晟債」公司債券贖回的公告》(詳見公司公告「臨2016-071」),通知「14廣晟債」公司債券持有人有關本次贖回的事項。三、本次公司債贖回的結果和贖回對公司的影響(一)本次公司債贖回的結果2016年9月21日為「14廣晟債」的贖回登記日,2016年9月22日為「14廣晟債」的停牌起始日,2016年9月26日「14廣晟債」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摘牌。本次公司債贖回結果如下:1、贖回數量:290,000,000元(2,900,000張)2、贖回兌付本息總金額:308,850,000元3、贖回款發放日:2016年9月26日(二)本次公司債贖回對公司的影響公司本次公司債本金贖回金額為290,000,000元,占「14廣晟債」發行總額290,000,000元的100%,同時兌付第2個計息年度利息總額為18,850,000元,共計影響公司籌資活動現金流出308,850,000元。公司已做好資金安排,本次贖回不會對公司資金使用造成影響。四、本次公司債贖回的後續事項自2016年9月26日起,「14公司債」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摘牌。五、本次債券付息的相關機構(一)發行人:廣晟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林和西路157號保利中匯廣場A棟31-32樓聯系人:王東、王俊傑聯系電話:020-87226381、020-87705052傳真:020-87649987(二)主承銷機構:招商證券(60099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41層聯系人:張曉斌、寇琳、王星辰、金蕊、張學孔聯系電話:0755-82943666郵政編碼:518026(三)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聯系人:徐瑛聯系電話:021-68870114郵政編碼:200120特此公告。廣晟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 不論是30歲還是70歲 都值得嘗試做一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