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博:本公司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9/19
2.公司名稱: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C5
6.報導內容:「........,第4季將重啟新產品金屬試片的大型訂單,
法人看好,將有效拉抬泰博營運表現。」「法人指出,.........,
全年營收有望成長二成以上。」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媒體所報導有關預估泰博科技
相關營收及EPS係為媒體及法人推估,並非本公司發佈之訊息,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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