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寶電腦: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之競業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31 19:07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8/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翁宗斌 執行副總經理
魏秋瑞 資深副總經理
陳禧冠 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董事兼經理人為迴避利益與當事人有
關之事項未參與外,餘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翁宗斌 執行副總經理
魏秋瑞 資深副總經理
陳禧冠 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翁宗斌 瑞宏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 董事
陳禧冠 瑞宏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 董事
魏秋瑞 瑞宏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 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太倉市沙溪鎮台資科技創新產業園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研發、生產鎂合金、鋁合金應用產品
(包括筆記本電腦機殼、移動式數碼產品機殼、液晶類數位電視機外觀飾板等
資訊數碼產品及相關零配件),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或間接轉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另提報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