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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紅後Facebook 擬將「face」與「book」均列為註冊商標

鉅亨網編譯呂燕智 綜合外電



為維護獨特性Facebook展開商標大戰。 (圖:Facebook官網)

外電報導,全球最大社群網站Facebook(臉書),除了要求其餘網站不得有book(書)字樣外,更進一步計畫將face(臉)納入商標權。


根據北加州聯邦法院文件顯示,Facebook上周控告Teachbook公司侵害商標權,因為後者即將推出的教師社群網站Teachbook.com用了book(書)這個字。

Facebook指稱Teachbook企圖利用Facebook商標的名聲吸引網友,因此控告Teachbook侵害商標、商標稀釋以及不公平競爭。

Facebook在訴狀中指出,假使其他社群網站都能任意採用「book」作為名稱結尾,那麼「Facebook」這個商標的獨特性將受到稀釋。

本月稍早,Facebook已成功要求旅遊網站TripTrace放棄原本的名稱PlaceBook。

商標權律師Henry Sneath指出,Facebook必須證明Teachbook 確實會造成混淆,這並不容易,但Facebook還是有機會成功。

此外,根據科技網站TechCrunch報導,Facebook也正試圖將「face」註冊為商標。Facebook在2008年11月買下英國的CIS網路有限公司後,便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出申請。

為阻止Facebook取得「face」 商標權,行動付費程式FaceCash的開發商Think Computer已向美國商標局提出抗議,使此案陷入膠著。Think Computer的執行長Aaron Greenspan正巧是Facebook執行長Mark Zuckerberg在哈佛大學的同窗。

Greenspan表示他已兩度請求商標局給他更多時間提出異議,而最終期限將是今年9月22日。

Sneath表示,他不認同讓Facebook取得「face」商標權,因為不應過度強調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字彙的獨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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