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控:永豐金控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26 18:34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3/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王起梆-副總經理兼美國遠東國民銀行總經理。
(2)蕭子昂-商品總經理兼永豐銀行總經理室副總經理。
(3)滕光亮-商品辦公室主任兼永豐銀行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於本金控企業團內兼任其他營利事業經理人或於本金控企
業團內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解除王起梆、
蕭子昂、滕光亮等經理人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自99/03/29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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