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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宏遠證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25 18:34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5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對特定人進行私募。

3.私募股數:發行股數上限為10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每股新台幣10元整

5.私募總金額:依私募價格及實際應募情形,授權董事會決行

6.私募價格: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依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

司普通股於櫃檯買賣中心之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本次私募普通股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及定價當時本公司之淨值為訂定私募

價格之依據;目前暫定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9~15元。

(3)實際定價授權董事會依據法令規定及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該等普通股之上櫃及再次賣出將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為之。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

關規定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核發符合上櫃標準同意函後,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並申請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募集金額、

發行條件、計劃項目、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

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要求或為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有修正必要時,擬提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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