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匯局:12/1起推廣實施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為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支持涉外經濟穩步發展,進一步推進貿易便利化,中國外匯管理局日前發佈《關於實施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開始推廣實施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
香港《大公報》綜合報導,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為:企業的正常業務無需再辦理現場核銷手續,貿易項下對外支付得到極大便利;取消銀行為企業辦理進口付匯業務的聯網核查手續,減輕銀行負擔,便利銀行日常業務操作;外匯局對企業實行名錄管理,進口付匯名錄信息在全國範圍內實現共享,企業異地付匯無需再到外匯局辦理事前備案手續;外匯局利用「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以企業為主體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監測預警,對異常交易主體進行現場核查,確定企業分類考核等級,並實施分類管理。
外匯局表示,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是對現行核銷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變革,是貿易外匯管理體制機制的有益創新。通過實施該項改革,一是推動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創新,實現由逐筆核銷向總量核查、由現場核銷向非現場核查、由行為監管向主體監管的轉變;二是推進貿易便利化,簡化企業進口付匯手續,降低企業成本,方便企業經營,使合規企業的正常業務活動「無障礙」進行;三是切實防範風險,在外匯形勢發生變化以及貿易主體實施不當行為時,外匯局將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加大對「B類」和「C類」企業現場核查力度,實施嚴格的分類監管措施,並對違規企業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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