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利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6 23:34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禧航空城酒店(桃園縣大園鄉大觀路777號)二樓新屋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報告。
3.訂定「行為守則」同時並廢除「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4.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5.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式」修訂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2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或提名事宜如下: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或獨立董事之提名。
(2)受理期間:自104年3月18日起至104年3月27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4年3
月27日下午4時前親洽或郵寄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
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至本公司股務室)。
(3)受理處所:寶利徠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許厝港29之32號
,電話:03-385-3934分機: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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