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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高中學生球員未畢業就簽約 棒協祭出終身禁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24 10:16


「高中學生球員未畢業就簽約 棒協祭出終身禁賽」(陳楷報導)

八月初,中華青棒隊參加國際棒總主辦的世界青棒賽,拿下參賽27年來第一座冠軍,布農族原住民林子偉雖然只有172公分高,但擔任開路先鋒得到12分,打擊率也超過六成,包辦了大會打擊王、得分王、最佳防守球員、最佳三壘手以及最有價值球員五項個人獎,是本屆比賽最風光的選手。


林子偉回國以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會等到高中畢業再出國;不過兩個星期後卻傳出他已經跟紐約洋基隊簽約的消息,簽約金35萬美金,只是目前大聯盟官方還沒有核准,因此沒有發布新聞。

如果傳聞屬實,那麼這既不是大聯盟球隊第一次簽下台灣的高中在學球員,也不是第一次引發爭議。教育部跟學生棒球聯盟都規定,為了維持學生運動的業餘性質,如果選手在高中沒有畢業前跟職業球團簽約還繼續打比賽,一旦查證屬實除了選手禁賽以外,球隊成績跟升學保送資格也要一併沒收。林子偉就讀的高苑工商教練李來發跟林子偉先後也否認簽約。

最特別的是中華棒協在星期天發出新聞稿,表示經過多方查證,林子偉還沒有跟任何球隊簽約;但棒協第一時間通報體委會後,體委會已經指示台灣球員加入職棒球隊前,取得高中文憑是最基本門檻,目的是協助球員具備完整的生涯規劃。

棒協進一步聲明,如果球員違反規定,就不能參加學生棒球聯盟的中學比賽、不能參加棒協的業餘比賽、不能入選中華隊,還首次提到未來不能參加中華職棒聯盟的比賽,連當教練也不行。林子偉已經滿十六歲,但今年暑假才升上二年級,剛好處在美國跟台灣規定的交界,如果他真的簽了約,就等於在台灣被判了終身球監。

這項規定茲事體大,但是棒協新聞稿一口氣除了棒協自己以外還提到體委會跟職棒聯盟兩個單位,要全面封殺違規的選手;體委會官員表示,大家都有了共識要球員高中畢業再出國,既然有共識就要有行動,至於白紙黑字要等到棒球發展會議再請職棒聯盟以及棒協代表討論,顯示體委會並沒有替棒協的規定背書。而職棒聯盟秘書長李文彬則表示,中華職棒球隊過去一直沒有與高中在學選手簽約,但如果國外球團卻可以簽走,是立足點的不平等。「當某些球隊違反規定時,國家又沒辦法處理,慢慢的其他球隊都這樣做,訂了規定等於沒有訂;那中華職棒是不是還要遵守?我們就不應該參加。」但是李文彬也無法承諾棒協的終身禁賽罰則;「我沒有辦法直接簡單告訴你永不錄用,但基本上大家的共識是要有處罰的罰則,也許是幾年內不能打,我想這是大家要進一步討論的

地方。」

即使體委會跟職棒聯盟都沒有明確支持棒協,但棒協秘書長林宗成依然堅持,目前學生棒球的亂象必須用簡單而且明白的方式告訴球員,要做選擇就必須承擔後果,「這是事情的兩面,刀子砍下去一定有一面受損,中華職棒不會面對、學生聯盟不會面對、體委會不會面對、教育部也不會面對,都是棒協面對。所以棒協責無旁貸,必須做砍那一刀的人。」

體委會主委戴遐齡表示,國內棒球專家學者多數都認為,球員最好等高中畢業以後再出國比較合適,一方面高中生心智尚未成熟,二方面出國打球薪水低又沒有保障,「從體委會角度絕對要保障優秀選手,我們必須要設立防火牆,免得很優秀的選手去那邊,受傷了怎麼辦?等等我們未來要思維。」不過戴遐齡也沒有把話說死,並不堅持選手一旦違規出國就終身禁賽。「怎麼樣保障選手未來職業的生涯發展,細部我們還要討論,這是選手最重要的生涯選擇。要有制度面幫選手分析。」

只不過,幫選手分析是一回事,直接剝奪人民的工作權,又是另外一回事。律師蔡瑞麟指出,由於體委會補助棒協以及職棒聯盟,雖然不能直接下命令,但這種作法在法律上是「行政指導」,「如果體委會行政指導,是很明顯違憲的。違反憲法第十五條,監察院也可以糾正,行政院也可以處理。」目前國民義務教育只有九年,念不念高中是人民的選擇,但體委會卻要求球員要唸完高中才能打職棒,影響人民就業權利;至於兩個民間團體也可能吃上官司,「中華棒協跟職棒聯盟來說,如果同意或者承諾這樣行為,可能違反民法72條跟71條。」即使目前還沒有選手真的因為這項規定影響受罰,但棒協這些警告對高中球員造成寒蟬效應,「我想這是體委會或者中華職棒聯盟、棒協希望達到的目的,無論合法或者非法。」

但蔡瑞麟認為,根本的方法應該是跟美國、日本職棒聯盟提出正式要求,要求他們不得與高中生簽約。棒協秘書長林宗成表示,三年前林羿豪跟李昱鴻與巨人簽約,之後棒協正式行文跟日本野球機構抗議,獲得對方善意回應,承諾以後不再以育成選手方式簽下台灣球員,不過如果國中畢業去日本念高中維持學生身份,棒協則樂觀其成;至於紅襪簽了蔣智賢跟黃志祥以後,大聯盟沒有回應,但是相關球團應該都知道棒協的想法。「大聯盟沒有辦法回應,所以還有球團想偷跑,所以棒協準備跟體委會下個月初正式發文給大聯盟。」

至於優秀頂尖選手可能因此錯過身價最好的簽約時機,林宗成表示,任何規定都不能十全十美,也許會讓極少數的天才球員無法提前出國,但卻可以保護絕大多數的選手接受完整高中教育,他不認為有違反工作權的問題。只是選手不顧台灣政府教育的規定,未來也就無法得到優惠。「你不能兩邊都要。不守規矩的人佔了所有的便宜,守規矩的人反而吃虧,所以我們才談大多數人的公眾利益。」

高中生出國打職棒,每個人狀況不同,有的孩子的確天賦異稟,有的父母卻見錢眼開,加上薪水工作朝不保夕、只求戰績不顧未來的教練,特別好心的經紀公司跟不合格的職業掮客爭搶球員,各隊球探與本土勢力結盟確保資源,最苦的還是被當成棋子的選手,提前出國就判球監的規定一旦成真,不見得能遏止大聯盟球團挖角的亂象,六七年後卻反而可能葬送球員寶貴的棒球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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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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