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彭特:美聯儲難以擔負消費者保護大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導讀:哈佛大學美國政治研究中心主任丹尼爾-卡彭特(Daniel Carpenter)教授日前在《紐約時報》發表了一篇署名專欄文章,針對美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民主黨議員克里斯托弗-多德(Christopher Dodd)公布的最新金融監管改革提案中將消費者金融保護署置于美聯儲內部進行了評論,通過分析稱美聯儲並無法贏得消費者的信任,甚至也沒有能力擔此大任。以下為文章摘譯:
本周一,參議員克里斯托弗-多德宣布了最新的美國金融監管體系改革提案。提案中包括了一直廣受關注的消費者保護機構建立計劃。這是一項可以彌補當前金融體系中一個致命缺陷的很好的提議。然而,為了討好共和黨,多德在其提案中將這一機構設于美聯儲內部,這與奧巴馬最初對該機構獨立性的強調南轅北轍。
在美聯儲的歷史中,對消費者的保護長期以來一直表現平平。上世紀70年代,美聯儲官員對打擊住房貸款歧視的《社區再投資法》(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以及迫使銀行公開貸款模式的《房屋抵押貸款公開法》表示了強烈的反對。
甚至上述法案獲得通過後,美聯儲並沒有有效地對其進行推動和執行。並且,于1994年通過的《房屋所有權保護法》也遭遇了美聯儲同樣的對待。
在房地產市場泡沫形成的過程中,美聯儲也只是扮演了旁觀者的角色。甚至許\多美聯儲官員都曾對擴大次級抵押貸款表示了支持。
即使是在近來這場經濟危機的最鼎盛時期,美聯儲也似乎並沒有意思到消費者保護問題。事實上,直至民主黨代表威廉-德拉亨特(William Delahunt)和布拉德-米勒(Brad Miller)于2009年3月10日提議成立獨立的消費者保護機構時,美聯儲才注意到並開始談論消費者保護的相關問題。美聯儲官員在經濟危機已造成嚴重後果後首次提到消費者保護制度是在2009年3月19日,來自于美聯儲官員丹尼爾-塔魯洛(Daniel Tarullo)一場聽証會上的証詞,這恐怕並不是巧合。
從這點上看,美聯儲、尤其是主席本-伯南克(Ben Bernanke)先生似乎找到了新的信仰。去年7月,美聯儲提議修改規章制定,欲簡化抵押貸款版本,突出貸款風險特征。兩個月後,美聯儲再次提議信用卡領域也應該接受相似的規章改革。隨後,伯南克于10月份提議成立風險監督委員會,其中心內容同樣是關于消費者監督問題。
以上這些並不都是些空話。根據美聯儲自己提供的數據顯示,過去一年,美聯儲申請的針對銀行和借貸方強制執行判決的訴訟有所上升。尤其在國會接受成立一個獨立的監管機構建議後,美聯儲宣布的強制執行判決訴訟申請數字相比危機後幾乎翻了一翻,由平均每月8次上升到16次。
但是,美聯儲的這些轉變並不意味著它就是領導消費者金融保護署的最佳選擇。一方面,美聯儲比其它任何機構都更擔憂通貨膨脹以及其它的經濟系統風險,當避免對經濟產生威脅和消費者保護產生衝突時,我們能夠期待美聯儲公平或者說是合理地選擇後者嗎?
此外,我們暫且把這種利益衝突放在一邊,但美聯儲還沒有顯示出它有能力能夠真正為消費者提供保護。所謂的監管通常就是貓和老鼠的游戲,在游戲中美聯儲官員要能堅持不懈地預先察覺到銀行及借貸方將會如何回應政府的規章制度以及會採取哪些行動,從而進行監管調整。我們從2009年3月以來看到的美聯儲那些酷似做秀的監管是遠遠不夠的。
多德的提案中試圖將該機構置于美聯儲內部,賦予美聯儲制定規章制度的權力,但監管委員會擁有制度否決權。然而,由于提案中沒有任何限制美聯儲游說監管委員會或其它規章審察機構的規定,那麼其獨立性便無法得到保障。並且,毫無疑問,伯南克及他的同事必定會對該機構產生一定的影響。
將消費者金融保護署置于美聯儲內部這一提議遠不止不太理想這麼簡單。批准消費者保護署接受一個長期以來一直抵制保護消費者的機構的領導,國會正承擔著在決策者與公眾之間創建一種虛假安全感的風險。美聯儲的政治姿態與消費者金融保護署所需要的持之以恆的照顧正好相反。(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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