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辰光電:本公司99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05/21
2.公司名稱:宇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業已於民國99年5月17日截止,
經查尚有部分股東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第一項之規定,自民國99年5月24日至
99年6月24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駕臨
第一銀行平鎮分行暨全省各分行繳納,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其認股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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