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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舍餐旅: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處以罰鍰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4/10/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處罰鍰新台幣16萬元。

3.處理過程:依臺北巿政府裁處書辦理。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6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

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已依法進行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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