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舍餐旅: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處以罰鍰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4/10/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處罰鍰新台幣16萬元。
3.處理過程:依臺北巿政府裁處書辦理。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6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
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已依法進行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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