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寶人壽:修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99/05/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減資後以私募方式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66,667仟股,經99年5月14日第6屆第22次董事會決議列入
99年股東會議程。
3.因應措施:為強化財務結構並提高資本適足率,且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擬
依證券交易法第43之6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本次私募普通股股數166,667仟股
,每股折價1.2元發行,預計募得現金約2億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每股價格暫訂為新台幣1.2元整,係以大股
東洽特定人參與應募之意願訂定,並授權董事會得依發行時市場狀況調整。
(2)特定人選擇之方式:由大股東洽成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應募。
(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強化公司財務結構並提高資本適足率,且考量資金
募集之時效性,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
(4)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限制外,與本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5)本次減資22億3千萬元後私募普通股,私募股數為166,667仟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整,股本總額為新台幣1,666,670仟元,於本次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於
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6)本次減資22億3千萬元並增資後之資本額為新台幣3,666,670,000元
(366,677,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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