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鋼工業:新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98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經99年6月17日召開之9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8年度可分配
盈餘中新台幣25,339,069元配發現金股利,按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
股數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2元。
二、依本公司99年6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99年7月10日為現金股利
分派基準日。
三、現金股利之發放:本次現金股利將於99年7月30日撥付至各股東銀行
帳戶(匯款手續費每筆10元,由各股東可分派之現金股利中扣除);未留
存銀行帳號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者及留存不同意
採行銀行匯撥申請書者,本公司將依登載於股東名簿之通訊地址於匯撥
日以單掛號寄發「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費用每筆
24元,由各股東可分派之股金股利中除)。
四、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
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
五、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