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齊:公告本公司名稱變更為「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12 08:58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8/12
2.公司名稱: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原美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於民國99年5月11日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並經經濟
部99年5月28日經授商字第09901110200號函核准,將原公司名稱『美齊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變更為『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另,英文名稱不變(JEAN CO., LTD.)。並依據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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